当消费者在商店购买到过期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和可能的赔偿方式:
保留证据
保留购物小票和有问题的食品(包括原包装)。
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拍照或录像取证,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与商家协商
表明自己的合法诉求,如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适当了解商家的赔偿策略,如试探消费者是否懂法,或尝试通过感情牌降低赔偿金额。
法律途径
如果商家不同意协商,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举报热线投诉。
向法院起诉商家,要求赔偿损失、退款或惩罚性赔偿。
赔偿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法律规定赔偿金额为一千元。
注意事项
如果消费者因食用过期食品而感到身体不适,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
商家在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时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
请记住,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