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标签散装食品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在二千元至五万元之间。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情节严重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建议
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进行明确标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并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因此,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