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查样品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保持原有状态
样品应尽量从原包装中采集,避免从已开启的包装内采集。
从散装或大包装内采集的干燥样品应保存在干燥清洁的容器内,避免与有异味的样品一同保存。
容器必须完整无损、密封不漏,对于供病原学检验的样本,使用前需彻底清洁、灭菌。
冷藏保存
易腐食品在温度较高情况下采样后,必须冷藏保存,防止变质。
短期保存温度一般以0~5℃为宜,特殊样品可能需要更低的温度。
干燥保存
不能即时处理的样品,可以通过风干、烘干、升华干燥等方法进行干藏。
升华干燥是在低温及高真空度下进行,以最小化食品的变化并延长保存时间。
罐藏
不能即时处理的鲜样可制成罐头贮藏,如将试样切碎后放入乙醇中煮沸30分钟,冷却后密封保存一年以上。
密封与标签
制备好的样品应装在洁净、密封的容器内,容器外应贴上标签,注明食品名称、采样日期、编号、分析项目等信息。
样品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受潮、挥发、风干和变质,确保样品的外观和化学组成不发生变化。
留样管理
每餐用餐前取每样食品50-100克样品留存于密闭容器内,留样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存放在规定的食品留样柜内,并且日期、餐次标识明显。
食品留样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生、熟食品,以防交叉污染,一般建议设定温度为3°C - 5°C。
记录与追溯
建立完善的留样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留样的时间、地点、人员、数量等信息,便于后续追溯和分析。
特殊处理
对于特殊样本,如作霉菌检验的样本,需保持湿润,可放在1%甲醛溶液中保存;作昆虫检验的样本,必须在每个样本容器内放入浸透乙醚或氯仿的棉球熏蒸。
及时分析
样本采集后应尽快分析,以防止水分或挥发性物质的散失及待测组分含量的变化。如不能马上分析,则需妥善保存,避免样品出现受潮、挥发、风干、变质等现象。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食品抽查样品在保存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状态,防止变质和污染,从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