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过期食品,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没收过期食品:
没收所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罚款:
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可处以以下罚款:
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处以 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处以 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吊销许可证: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
赔偿消费者:
如果消费者因购买到过期食品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可以是过期食品价格的 10倍或者 3倍于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其他措施:
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
具体的处罚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