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QS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申请阶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到所在地的市(地)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提交的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企业厂区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各1份,企业产品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各1份。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组完成书面材料审核工作,并通知企业。
审查阶段
书面材料审查合格后,企业将在70个工作日内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和对企业生产食品的抽样检验。
企业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审核与发证阶段
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汇总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材料,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该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质监总局。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给该生产企业。
建议
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申请进程。
在接受现场审查和抽样检验时,企业应积极配合,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