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虚假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具体标准包括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以下是认定食品标签虚假的几个关键条件:
强制标示内容的符合性
食品标签必须按照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对强制标示的内容进行完整、合规的标示。如果存在应当标示而未标示或不按要求标示的情况,则属于不符合该食品安全标准。
数值的客观真实性
如果食品标签中标示的具体数值不符合客观事实,例如营养成分表中的数值虚高或虚低,可以认定为虚假标签。若实测值达不到标示数值或商品执行的国家强制标准,则属于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标签形式的合规性
标签内容不仅要符合具体数值的要求,还要在形式上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项目齐全、标注方式合规等。
禁止性条款的遵守
食品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如果标签内容存在违反这些“禁止性条款”的内容,不应作为“瑕疵”处理,而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和第125条第1款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主观过错与消费者误导
在认定标签虚假时,还应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如果标签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即使不影响食品安全,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食品标签虚假的认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判断,包括标准的符合性、数值的客观真实性、标签形式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和消费者误导等因素。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标签,才能被认定为虚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