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期食品手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则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持企业名称核准手续到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要)。
符合消防验收标准
经营场所需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然后申报消防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若经营地点在乡、镇且面积超过200平方米,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申请临时仓库时,需要向国有土地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房产交易、产权登记表、建设项目批文等。
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临期食品
销售临期食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建议: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建议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大厅,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由于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