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许可的注销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提交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携带打印或填写好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与审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受理并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制发受理通知书。
服务窗口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
公示与决定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注销事项。
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若不符合办理条件,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领取决定书
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后续处理
注销后,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营业执照注销后,其他相关的证件也要进行注销。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网上申请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并且方便申请人随时查看申请进度。
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及时按照要求补正,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