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到变质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销售者或生产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方式:
退还购买食品的价款
消费者首先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还其购买变质食品的价款。
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销售者明知食品变质依然销售,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支付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销售者支付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
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赔偿金不满1000元,则按1000元计。
首负责任制
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后,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额外处罚
除了上述赔偿外,销售变质食品的行为还可能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许可证。
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发现食品变质,应立即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