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在商店购买到发霉的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赔偿金额计算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支付购买食品价款 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按照价款十倍计算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赔偿金额应为 一千元。
消费者也可以要求赔偿因食用发霉食品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赔偿流程
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商家协商和解,要求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请求调解。
消费者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可能的惩罚性赔偿。
注意事项
如果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则不适用上述赔偿规定。
商家在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后,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请保留好购买凭证、食品照片等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