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诉食品不卫生的情况下,以下是可以用来取证明的材料:
投诉信:
书面提交一份投诉信,详细说明食品不卫生的情况,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号、不卫生的情况、受害情况等。投诉信需要真实、详细、准确,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证据。
购买凭证:
提供购买不卫生食品的购买凭证,例如购买发票、收据等。
食品检测报告:
如果已经对不卫生的食品进行了检测,需要提供食品检测报告作为证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证明:
如果已经向相关机构申请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有其他证明文件,例如食品广告宣传资料、不卫生的食品照片等,也可以提供作为证明。
现场采样和保存:
对现场采样并妥善保存,详细记录用餐消费信息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客户陈述。同时,采集并妥善保管事件发生时的相关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材料。
产品保留:
保留食物样品、原始包装盒、异常食物或产品等相关物品,并拍摄照片作为证据以防产品变质。
消费单据:
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并在造成健康影响时及时就诊并保存病历卡、检验报告等证据。
与销售者或生产者的沟通记录:
保留与销售者或生产者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争议笔录:
如果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获得相关争议笔录作为证据。
司法鉴定报告或质量鉴定证明:
在必要时,可以申请食品的司法鉴定报告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证明。
通过以上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收集和保存食品不卫生的证据,以便在投诉或维权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