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等,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实际案例

某超市销售过期饼干

货值金额较低,罚款金额为6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加强对货架商品的检查。

另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罚款15元,没收违法所得1.5元,因货值金额较小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某超市因销售1盒过期食品被投诉

罚款1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建议

商家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避免因销售过期食品而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商家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管理制度,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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