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的净含量标注应遵循以下规定:
净含量标示的组成
净含量应包括“净含量”文字、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
对于固态食品,只能使用质量单位(如克、千克);对于液态、半固态、粘性食品,可以选择使用体积单位(如毫升、升)或质量单位。
标注位置
净含量应标注在食品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且应位于距主展示面底部30%之内明显处,并与容器底部平行。
计量方式
散装食品的计量方式可以标注为“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并且可以额外喷印称重重量。
示例
例如,对于真空软包装卤蛋,其净含量标注可以是“净含量: 500克”。
其他要求
所有字符的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例如,字高应不小于4.1.5.4的规定。
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易于读取,且不得有短缺量。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确保散装食品的净含量标注既规范又易于消费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