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销售食品怎么处罚

超范围食品经营行为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对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同时,对于明知从事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情况,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若超范围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未变更登记: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情况,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超范围经营行为若构成犯罪,如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可以不予处罚,或在轻微违法的情况下减轻处罚。

建议

对于涉及超范围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建议及时办理相关许可和变更手续,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严重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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