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感官评价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评分项目:
根据食品的特性,确定评价的主要感官属性,如甜度、酸度、香味、口感、色泽等。
评分标准:
为每个评分项目设定一个评分范围及对应的描述,例如:
甜度:适中(16-20分)、稍偏甜(13-16分)、过甜(10-12分)等。
酸度:适中(16-20分)、稍偏酸(13-16分)、过酸(10-12分)等。
香味:浓郁协调(20分)、香味稍淡(16-19分)、无异味(10-15分)等。
口感:酸甜可口无苦涩味(20分)、口感较好无苦涩味(16-19分)、有苦涩味(10-15分)等。
色泽:纯正均一(20分)、色泽均(16-19分)、色泽暗淡(10-15分)等。
评分方式:
可以采用A、B等级评分,或者直接给出具体分数。例如:
A: 90-100分
B: 80-89分
C: 70-79分
D: 60-69分
E: 60分以下
评价说明:
提供一些评价时的注意事项或建议,帮助评价者更准确地做出判断。
总体评价:
除了具体的评分项,还可以设置一个总体评价栏,让评价者对整个食品进行一个整体印象的评价。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型和评价目的,对评价表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