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料中的盐应该如何标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使用标准名称
如果盐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应选用这些标准中规定的名称,例如“食用盐”。
等效名称
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名称,可以使用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例如“盐”。
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如果某种配料的加入量不超过2%,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特殊情况
对于某些特定的食品,如盐焗鸡,如果盐焗鸡料没有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配料标示应为“鸡、盐焗鸡料(食用盐、谷氨酸钠、玉米淀粉、沙姜)”。
关注来源和加工方式
配料表中还可以标注盐的来源(如海盐、湖盐、井盐等)和加工方式(如日晒、精制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具体成分和特性。
避免添加剂
在配料表中,要注意是否有添加剂的存在,避免购买含有添加剂的盐,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食品配料中的盐应标注为“食用盐”或其他等效名称,并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如果盐有特定的来源或加工方式,也应在配料表中予以说明。此外,应避免使用含有添加剂的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