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生产的QS认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阶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到所在地的市(地)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提交的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企业厂区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各1份,企业产品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各1份。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材料审核,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审查阶段
企业书面材料合格后,审查组将在4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进行现场审查,包括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与标签标示、储运、质量管理等方面。
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将现场抽封样品,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审核与发证阶段
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将检验报告提交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质监总局。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给该生产企业。
后续要求
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在食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识。
企业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由企业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每隔6个月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
建议
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延误申请进度。
企业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生产条件符合审查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可以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