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发现超市中的食品过期时,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隔离过期食品 :避免过期食品继续流通,防止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影响。核实过期情况:
详细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并做好记录。
处理方案制定
销毁:对明显变质或腐败的食品进行环保销毁。
退货与索赔:与供应商联系退货,并索取赔偿。
赠送或转让: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可以考虑赠送给公益机构。
员工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其责任感。
建立应急预案: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反应和妥善应对。
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超市等经营者应对过期食品承担责任,员工一般不需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消费者对超市的处理不满意,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
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
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据、过期食品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