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清真食品店铺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法规,以下是详细的流程:
注册公司
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前往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后递交申请材料,最终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申请材料
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的简历和照片。
地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范围。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提交的材料需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获得《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审查通过后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需获得《清真食品准营证》,具体要求包括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比例不低于当地总人口的自然比例,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回族或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
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件和材料、以及民族宗教局的审查登记。
其他要求
清真食品店铺应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应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悬挂清真食品标志牌
制作清真食品的企业需持有清真食品准营证,并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清真食品标志牌,该标志牌是穆斯林鉴别清真食品的重要标志。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清真食品店铺的开设。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工商部门、民族宗教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且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