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交车撒落食品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形,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以下是可能的处罚情况:
警告和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乘车人员向道路抛撒物品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十元罚款。
罚款和记分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6条第5项,罚款150-200元并记1分。
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依据上述规定,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同时罚款50-100元并记2分。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2条第7项,罚款50元。
其他处罚
车内扔东西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
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建议乘客和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向车外或车内乱扔物品。这样不仅能够避免罚款,还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