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提交补办申请
前往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等。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需要提交在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网站或主要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公告。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需要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等待审批
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需要现场核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领取新证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建议:
在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