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食品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明确三无食品的定义
三无食品指的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三无产品(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证明三无食品的证据
包装信息:检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许可证号等信息。如果这些信息缺失或无法验证,可以初步判断为三无产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果可能,获取由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证明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购买渠道和凭证:提供购买该食品的渠道和凭证,如购物小票、收据等,以证明食品的来源。
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能够证明购买和发现该食品的情况,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提供。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三无产品本身已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遇到此类纠纷时,通常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不必证明产品存在缺陷。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需要同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般由本人亲自前往,也可以委托父母或其他亲属持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去办理。此外,可能还需要村委或居委及学校的证明。
合法获取证据
在举证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证据的获取方式合法,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将影响证据的法律效力。
总结来说,证明三无食品主要依赖于检查产品的包装信息、获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购买渠道和凭证以及可能的证人证言。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通常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因为三无产品本身已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