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场所要求
必须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并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要求
需要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需满足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以及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特殊情形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以上条件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