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保健食品:
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专为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和营养需求而设计的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0~6月龄婴儿)和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食品(适用于6~36月龄婴幼儿)。
这些特殊食品因其特殊的营养需求或健康目标,国家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生产特殊食品需要先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备案,然后根据各类别食品生产许可审核细则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展开生产。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特殊食品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了解产品的适用人群、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在医生或营养师的指导下合理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