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是 强制执行的标准,用于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由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4大类别的标准组成。
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适用于地方特有的食品或未制定国家标准的食品,旨在补充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
由企业自行制定,用于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可作为企业生产的依据。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主体,从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建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