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生产需要以下手续: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厂房、设备、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小作坊,需要办理小作坊证;如果是食品厂,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散装零售批发,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健康证
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颁发登记凭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办理消防安全证书
通过消防检测并验收合格,由主管环保局签署“赞同开业”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现场核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在受理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组织核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工艺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产品抽样检验
现场核查合格后,核查组会按照规定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样,并送至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审核审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情况以及产品检验报告进行综合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建议:
在开始食品生产前,建议先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