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告,以下是不能加工的食品类型:
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
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高风险食品
高糖高热食品。
鲜黄花菜。
野生蘑菇。
发芽土豆。
特定食品原料
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制品。
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类、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牲畜甲状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无资质或不了解加工条件供货商提供的食品:
包括直接入口食品或半成品、回收后的剩饭剩菜。
特定工艺生产的食品
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
采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配制酒。
采用非物理压榨方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和其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这些食品因其特殊性质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加工。
乳制品、饮料、罐头制品、果冻食品:
这些食品因安全风险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加工。
其他特定食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含压榨植物油)。
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等)。
肉制品、发酵肉制品。
瓶(桶)装饮用水。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等冷冻饮品。
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
白酒(不含粮食酿造白酒)。
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食用酒精、其他酒(不含低酒精度米酒)。
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水产制品(生食水产品)。
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
建议食品生产加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加工上述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