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食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婴幼儿配方食品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食品。
适用于0-6月龄、6-12月龄和12-36月龄的婴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一步分为以下几类:
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例如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等。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例如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等。
这些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