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食品可以免除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例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
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例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以及生鲜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括发酵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如料酒等)。这些产品除水分和酒精外,基本不含任何营养素,因此可以免除标示营养标签。
包装总表面积≤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面积≤20平方厘米的预包装食品
由于包装面积小,可能无法显著标示营养标签的信息,因此可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包装总面积计算可在包装未放置产品时平铺测定,但应除去封边及不可能印刷文字部分所占尺寸。
此外,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以下食品也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
这类饮料酒的高浓度酒精具有天然的防腐功能,能够有效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与繁殖,因此保质期较长。
食醋
食醋的主要成分醋酸具有抗菌性能,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因此也被列入可免除标示保质期的食品范畴。
食用盐 、 固态食糖类和 味精
这些食品的化学性质相对稳定,不易变质或腐败,因此也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建议
尽管上述食品可以免除标示某些信息,但企业仍应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并在包装上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基本信息。特别是对于生鲜食品和乙醇含量较高的饮料酒类,虽然可以免除营养标签的标示,但仍需遵守其他食品安全和标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