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口食品实施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运输工具和存放场所的检查
确认运输工具和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集装箱和包装的检查
核对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以及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检查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更改输入国家或地区、改换包装或超过检疫规定有效期限等情况。
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查
确认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等问题。
检查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食品感官性状的检查
检查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的性状。
冷冻冷藏食品的检查
检查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以及冷冻冷藏环境温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确认冷链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以进行蒸煮试验。
进口相关单证的检查
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真伪,复核产品名称、规格、原产国、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食品标签的检查
查看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检查食品条形码的准确性,确认其与原产国是否一致。
重点场所、企业和品种的检查
对就餐人数较多、经营凉菜等高风险食物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如航空配餐单位、职工食堂、邮轮等。
结合口岸各自特点及食品生产经营现状,覆盖食品生产、餐饮、流通等不同业态。
重点关注易腐败变质、消费量大、流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既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品种。
实验室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
实验室检测包括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停留在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实施的食品抽样,并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检验、复检等。
现场快速检测是作为日常监督的辅助手段,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食品现场快速检测。
企业备案信息和记录
检查企业备案信息,包括住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海关业务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是否与海关备案信息相符。
确认实际经营食品种类、经营食品存放地点与申报的备案材料是否一致。
检查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档案资料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项目是否齐全,记录填写是否完整。
综上所述,海关对进口食品的检查涵盖了从运输、包装、标签、感官性状、冷冻冷藏、单证真实性、重点场所和企业等多个方面,确保进口食品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