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是指为满足老幼病弱等特殊人群在营养保障和机能改善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依法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按照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和工艺生产,有特定的适用人群和食用方法,国家对其有特殊监管要求的食品。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保健食品:
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通常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类食品通常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以确保其安全性和适用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婴幼儿配方食品:
包括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是为了满足婴幼儿在营养上的特殊需求而专门配制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综上所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这几类食品因为食用人群特殊、管理特殊,非常严格,所以法律上归类为特殊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