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志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晰、醒目、持久:
食品标志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通俗易懂且有科学依据:
食品标志的内容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真实、准确:
食品标志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或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避免误导消费者:
食品标志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符合特定使用条件和要求
标志图形为蓝色圆形,中间为一个绿色的食品图案,下方为“食品安全”字样。
使用食品安全标志时,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且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
标志应清晰可见,易于识别,不得与产品包装上的其他标识混淆,不得用于非食品产品,不得转让、借用、冒用食品安全标志。
其他相关规定
食品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等。
食品名称应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不得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时,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
综上所述,食品标志的设计和使用应综合考虑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识别度、科学依据等多个方面,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通俗易懂性,避免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