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中各种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控制的技术法规。这些标准分为强制性的和推荐性的,其中强制性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发布,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通用标准:

涉及食品中的污染物、致病菌、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标准等。

产品标准:

包括食品产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标准,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相关产品等。

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标准:

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标准:

提供了食品检验的方法和规程。

食品标准号以GB开头的是国标,以Q/开头的是企标。国家标准中既有强制执行标准(以GB开头),也有推荐性标准(以GB/T开头)。购买食品时,可以通过查看标签上的标准号来了解食品执行的是哪种标准。

截至2024年10月,我国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10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1420项。这些标准共同组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从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以保障公民人体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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