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许可和监督管理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
负责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培训与信息发布
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
发布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应急与查处
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标准与规范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协调与综合监督
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收集、上报或经批准发布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
组织协调本辖区内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其他职责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注册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食品药监局通过上述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性,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