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食品”是指 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这类食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用过期或未经检测的食品,影响健康且维权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包括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必要信息。缺少其中之一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三无食品的主要危害包括:
食品安全问题:
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信息和质量保证,三无食品可能含有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没有保质期,质量不可靠。
健康风险:
消费者可能食用到过期或未经检测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过敏反应、畸形、癌变或细胞组织的突变等健康问题。
维权困难:
由于三无食品缺乏明确的生产厂家和合法的质量证明,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后面临维权困难。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信息,以保障自身健康和权益。如发现三无食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