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异物是指 非加工要求或根据产品标准应该含有的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异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内源性异物:
产品原料或辅料本身含有,但产品要求剔除的物质。例如,肉中的骨头、菜中的菜根等。
外源性异物:
原本不属于产品原辅料的一部分而混入产品的物质。例如,金属、玻璃、头发、杂草、飞虫、化学药品污染等。
本身异物:
产品本身自带的异物,根据产品标准不被客户接受的产品本身的异物。例如,鱼刺、寄生虫等。
外来异物:
指产品本身之外的异物,如金属、毛发、虫害、塑料、玻璃、木屑、纸屑等。
根据《食品安全法》,异物是指非加工工艺必须、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非食用物质。这些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污秽不洁食品、混有异物食品以及掺假掺杂食品等。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这些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因此,食品中的异物不仅包括外部的杂质,还包括产品内部本身存在的、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物质。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消费者和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当注意避免食品中混入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