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在销售食品时,以下行为属于违规:
销售过期食品: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违法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过期食品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并可能被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此外,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销售临期食品:
虽然销售临期食品并不违法,但超市应当明确标注临期食品,并采取措施避免误导消费者。根据一些地方性的规定,接近有效期的食品(即临期食品)也需要进行特别标注和管理。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包括含有超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的食品。此外,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食品也属于违法行为。
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如销售假冒他人品牌的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等。例如,沃尔玛超市曾因销售假冒的驴肉而被罚款。
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
如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或未进行备案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例如,销售风油精、创口贴等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品,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商家不准销售。
销售标签不清晰的食品:
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保质期、计量单位、厂名、厂址等标识不清也是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食品包装上的信息清晰可见。
综上所述,超市在销售食品时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同时,超市也应当加强对食品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