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干货属于 第29大类商标,主要包括以下细分类别:

1. 肉、鱼、家禽和野味

2. 肉汁

3. 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4. 果冻、果酱、蜜饯

5. 蛋

6. 奶和奶制品

7. 食用油和油脂

8. 奶饮料(以奶为主)

9.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

此外,根据《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干货如木耳、蘑菇、食用菌等属于第29类的2912(菌类干制品)。

综上所述,食品干货在商标分类中明确属于第29大类,涵盖了多种与食品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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