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时,有一些食品如薯片、火腿肠等已包装好的可以携带,但散装的食物如熟食或打包的饭菜需要用包装袋或盒子重新包装后才能带上地铁。此外,有一些食品如酒类、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动物制品等被禁止携带。不得在地铁上进食。
具体可以携带和不能携带的食品如下:
允许携带的食品
包装完好的食品,如薯片、火腿肠等。
瓶装水、矿泉水、饮料、牛奶、稀粥等液体食品,但需包装严密并通过安检。
食用油,如菜油、花生油、玉米油等,包装完好即可携带。
糖果、巧克力等零食,包装完好无异味。
冷冻食品,如雪糕、冰淇淋等,包装完好无异味且不渗漏。
禁止携带的食品
散装食物,如熟食、打包的饭菜等,必须重新包装。
带有特殊气味的食品,如榴莲、臭豆腐等,以免影响其他乘客。
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等,以及散装酒。
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动物制品,如生肉、海鲜等,除非是密封包装且无异味。
某些日常用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超过一定容量或总量限制的物品。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携带的食品是否符合地铁携带规定,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