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验检疫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注明食品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信息。
无中文标签或说明书不合格:
预包装食品若无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或不符合规定,不得进口。
特殊食品标准: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海关将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
食品原料要求:
进口食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不得含有违禁成分,且原材料来源应获得中国认可。
食品添加剂要求:
进口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使用量应合规,并在标签上明确标注。
食品生产加工要求:
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中国认可的生产资质,并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严格控制卫生条件。
食品包装及标签要求:
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食品包装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耐高温性等性能,以确保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出口商和进口商责任:
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应保证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标准,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以上标准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调整,因此进口商和出口商应时刻关注最新的法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