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食品案件的发生时间并没有固定的规律,但通常与特定的时间段有关,例如节日或特殊活动期间。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发生时间:
2004年1月:
湖北荆州市津津乐调味品厂生产的酱油使用毛发等化工原料勾兑,被称为“毛发水”酱油。
2019年6月:
遵义市破获“12·18”生产销售假调味品案,该案件被公安部评为2018年全国侦破的十大食品犯罪典型案件。
2019年3月:
北京警方破获制售假冒“全聚德”品牌烤鸭案件。
2019年8月:
北京警方破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洗洁精案件。
2023年9月:
广东、福建、甘肃等地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制售假冒品牌月饼案、伪劣白酒案和假冒品牌调味品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总案值9.6亿余元。
2024年2月: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出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制售伪劣肉制品、假冒品牌食用油、伪劣保健食品、假酒等重点案件。
2024年5月:
海淀警方全链条打掉一个制售假冒某知名品牌鸡蛋的犯罪团伙。
2024年7月、8月:
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牵动西城、丰台警方对个别商户冒用中华老字号品牌商标进行售卖食品、开设餐饮场所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连续破获多起制售假冒品牌烤鸭案件。
2024年9月:
北京警方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开展多波次专项打击,累计破获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件29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35处。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假食品案件的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节假日、特殊活动期间,以及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期间。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假食品犯罪,建议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举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