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是指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预先定量:
指的是在包装前,食品的量和值已经确定,并且这个量值在一个特定的量限范围内应当是一致的。例如,如果一个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了净含量,但净含量不一致(如500克、509克、516克等),则该食品不被视为预包装食品。
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预包装食品必须被包装在包装材料或容器中,以便于储存、运输和销售。简易包装茶叶如果已经预先包装完好,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则应按预包装食品管理。
此外,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总结来说,预包装食品的关键特征在于其包装的定量性和包装材料的特定用途,这两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