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价格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查处违法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
通过抓实落靠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方面各项工作,维护考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加强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包括对粽子等节日食品价格的监管。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召开价格监管专题培训会,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工作效果,重点讲解价格违法行为类型和典型案例。
综上所述,食品价格的监管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