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毒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购买食物的票据和支付凭证:
这些可以证明患者购买了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
医院诊断证明:
包括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这些是证明食物中毒的重要医学证据。
医药费票据:
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可以作为损失证据。
交通费和其他相关票据:
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等,也可以作为损失证据。
食品卫生医师的认可:
食品卫生医师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认可可以作为专业证据。
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的记录:
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信息、涉事饭店信息等,这些记录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
举报记录:
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进行举报的记录,可以作为案件处理的辅助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
如患者的病史、临床症状、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病原学检查等,这些可以帮助医生判断是否存在食物中毒。
中毒事实的客观证据:
只要不是故意诬陷,并且存在重大质疑,中毒事实本身就可以作为证据。
共同进食史和不吃者无中毒症状:
如果有其他人也食用了相同食物但未出现中毒症状,这可以作为集体食物中毒的证据。
停止食物供应后症状的变化:
如果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后,中毒症状不再加重或消失,这也支持食物中毒的诊断。
在准备食物中毒证据时,应尽可能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并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收集的证据符合法律要求,并能够有效支持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