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理食品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理肉制品:适用于非即食调理肉制品,包括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以及供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标准规定了调理肉制品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感官指标、污染物限量和微生物限量等内容。
冷冻调理肉制品:按冷冻工艺加工,并且在冷冻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的调理肉制品。
冷藏调理肉制品:按冷冻或冷藏工艺加工,并且在冷藏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的调理肉制品。
加工技术要求
调理肉制品加工企业应符合GB 12694和GB 14881的规定。
原辅料要求:
鲜(冻)畜产品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
鲜(冻)禽产品应符合GB 16869的规定。
蔬菜应新鲜、无腐烂,污染物和农药含量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酱油、食醋、食盐、食糖、发酵酒、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玉米淀粉等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感官指标
通过嗅闻和品尝检查其气味和滋味。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菌种的限量要求,检验方法按GB 4789.1执行。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调理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