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作实行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制度,同时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此外,还实行以下具体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等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国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度:
国家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责任主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分发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
涵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分发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