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标准包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三大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和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四大类。
涵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涉及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包括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涉及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涉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包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地方性的食品安全标准,以更好地满足地方食品监管的需求。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可以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以提升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完整体系,旨在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