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加工要什么手续

委托食品厂加工食品需要以下手续:

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应签订正式的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定。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被委托企业需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产品标注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则委托企业也需提供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

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需要公证,可以在任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并提供原件确认。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果委托方或被委托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先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食品安全检测和标签审批

需提供食品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配方,确保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

办理食品包装标签的审批手续,确保产品信息的准确和合规。

监督检查

委托方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并关注食品厂的生产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备案手续

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以上手续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办理,以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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