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3.1条的规定,以下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
食醋;
食用盐;
固态食糖类;
味精。
因此,上述几种食品在销售时不需要附加产品标识。不过,这些食品虽然不需要标示保质期,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保质期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是因为它们具备的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豁免条款而确定的。
根据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3.1条的规定,以下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
食醋;
食用盐;
固态食糖类;
味精。
因此,上述几种食品在销售时不需要附加产品标识。不过,这些食品虽然不需要标示保质期,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保质期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是因为它们具备的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豁免条款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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