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感官实测方法包括什么

食品感官检验常用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视觉检验法

通过视觉器官的感觉来确定食品的外形、结构、颜色、光泽以及表面的疵点等质量特性。检验时应注意整体外观、大小、形态、块形的完整程度,表面有无光泽、颜色深浅色调等。在检验液态食品时,要将其注入无色的玻璃器皿中,透过光线来观察;也可将瓶子颠倒过来,观察其中有无夹杂物下沉或絮状物悬浮。

嗅觉检验法

通过人的嗅觉器官检验食品的气味,进而评价食品质量。嗅觉检验常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香精、香料等商品的检验。进行嗅觉检验时常需微微加热,但最好是在15~25℃的常温下进行,因为食品中的挥发性气味物质常随温度的高低而增减。在检验食品的异味时,液态食品可滴在清洁的手掌上摩擦,以增加气味的挥发。识别畜肉等大块食品时,可将一把剪刀微热后刺入深部,拔出后立即嗅闻气味。

味觉检验法

利用人体的味觉器官(主要是舌头)来评价食品的品质。在感官检验其质量时,常将滋味分为甜、酸、咸、苦、辣、涩、浓、淡、碱味及不正常味等。味觉与温度有关,一般在10~45℃范围内最适宜,尤其30℃时最敏锐。在进行滋味检验时,最好使食品处在20~45℃之间,以免温度的变化会增强或减低对味觉器官的刺激。几种不同口味的食品在进行感官评价时,中间必须休息,每检验一种食品之后,必须用温水漱口。

触觉检验法

凭借触觉来鉴别食品的软、硬、弹性(稠度),以评价食品品质的优劣。在感官检测食品的硬度时要求温度应在15~20℃之间,因为温度的升降会影响到食品状态的改变。

差别检验法

用于确定两种或多种食品之间是否存在感官差别。具体方法包括成对比较检验法、三点检验法、二一二检验法、五中取二检验法、A与非A检验法等。这种方法通过比较样品之间的差异来判断其感官质量。

类别检验法

适用于两种以上食品的检验,在差别检验确定样品差别明显的基础上,进一步估计样品的大小或顺序,或估计样品归属的类别、等级。具体检验法有排序、分类、评估、评分和分等五种方式。

描述性检验法

用来识别或尽可能定量指出存在于某样品中的特殊感官指标,以便同时定量和定性表示一个或多个感官指标。具体方式包括简单描述检验和定量描述检验两种。

这些方法在食品感官检验中各有其应用,通常会根据具体的检验目的和食品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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